special topic 1

服從的原則



定義聖經的管教
聖經講到管教時,指的是─件事 ─訓練﹝心的訓練﹞。
聖經的管教就是要訓練孩子的心。世俗對管教的定義隱含著體罰和懲罰的意思。


服從的原則
2. 什麼是服從

    2.1 經文
    · 以弗所書6:1要小孩:「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」
    · 歌羅西書3:20要孩子:「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 」
    2.2 對家庭的管理來說,服從是絕對必要的。

    2.3 服從的榜樣﹝創世紀22:2-3﹞
    「神 說 、 你 帶 著 你 的 兒 子 、 就 是 你 獨 生 的 兒 子、 你 所 愛 的 以 撒 、 往 摩 利 亞 地 去 、 在 我 所 要 指 示 你 的 山 上 、 把 他 獻 為 燔 祭 。 22:3 亞 伯 拉 罕 清 早 起 來 、 備 上 驢 、 帶著 兩 個 僕 人 和 他 兒 子 以 撒 、 也 劈 好 了 燔 祭 的 柴 、 就 起 身 往   神 所 指 示 他 的 地 方 去 了 。」

    2.4 亞伯拉罕做了三件事
    · 清早起來
    · 準備好。
    · 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。

    2.5 聖經的服從四個特色
    · 要馬上
    · 要完全
    · 沒有挑戰
    · 沒有抱怨

3. 父母如何破壞訓練的過程
    3.1威脅型/重複型的父母
    父母希望孩子服從,但是又不願這樣要求孩子

    3.2 賄賂型的父母─
    「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,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」 ﹝出23:8﹞

4. 給命令的原則
    4.1 你若和孩子講完一句話後,需要他有所表示時,要期待他馬上有完全的回應。

    4.2 你給孩子任何命令時,要把你的意思講出來,你講的就是你的意思. 不要給孩子你沒有想要他服從的命令。

      4.2.1 認識客觀和主觀的服從
      · 「立即服從」是客觀的標準,孩子會不會受到處罰,完全決定於他自己。總是以神的道德標準為準,使得服從這件事變得有客觀可行的原則,因為這樣父母的反應就不是任意的。
      · 不要求立即服從的父母,他們的體罰是主觀的。也就是說,體罰的時機與內容,完全決定在父母,這樣的孩子就會持續地處在一種衝突、困惑、不安的狀態。服從不再是客觀的,而是主觀的。處罰與不服從不再有關,而是與父母當下的情緒有關。

      4.2.2 立即服從的輔助方法
      · 「好的,媽媽/爸爸」。孩子在口語上服從。
      · 看著你的眼睛
      · 時間上的折衷:「孩子,這是你五分鐘的預告」,「再五分鐘…」有助於避免無端觸怒孩子

    4.3 如果我要我的孩子做一件事,他若不聽,那就是犯罪了。如果我老是重複我的話,希望他會聽,那我就是在父母的角色上犯罪了。


5. 最重要的原則

立即服從這件事,對孩子沒有那麼難,對父母反而比較難。因為父母需要前後一致才能做到這點。